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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提高公司 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 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其中,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独资设立的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 50% 以上,或者公司持股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 ...
惠伦晶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 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1项所指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的关联自然 ...
惠伦晶体: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文件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 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 ...
惠伦晶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裴娟娟)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裴娟娟为广东惠 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 ...
惠伦晶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 ...
惠伦晶体: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等的有关规定文件以及《广东 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 ...
惠伦晶体: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等的有关规定文件以及《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及 ...
惠伦晶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1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 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 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
惠伦晶体: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6-27 11:09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 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新增和修订部分 制度的事项;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 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7 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 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 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 | 修改前《公司章程》条款 |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 | 第一条 ...
惠伦晶体: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7 11:0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 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可以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是上述基础 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用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 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 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 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 机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