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H(3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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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30048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19 13:02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 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税务等有 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 开展。 第四条 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依法合理筹集资金; (三)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 (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和其他驻外机构。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制订。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第七条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 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利, ...
东杰智能(30048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11-19 13:02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 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 ...
东杰智能(30048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11-19 13:02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并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
东杰智能(300486)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5-11-19 13:02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本人于广华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 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 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签字):于广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
东杰智能(30048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19 13:0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 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每一投票表决权 可以为"同意"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 ...
东杰智能(3004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9 13: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公司聘请的保荐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本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
东杰智能(3004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9 13:02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 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 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他 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 ...
东杰智能(3004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9 13: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杰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
东杰智能(3004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9 1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东杰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补充,公司董事遵守但不仅限于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应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 ...
东杰智能(3004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19 13: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