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sky(300521)
Search documents
爱司凯(3005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11 12: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
爱司凯(3005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 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 或泄露。 第三条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条 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一般公众投资 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 第五条 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交 ...
爱司凯(30052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 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 (二)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持有至到期投资。 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发生本办 法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及时披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 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爱司凯(3005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2:32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及时公 告,立即向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说明 原因并披露相关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
爱司凯(3005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1 12:32
股东)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 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
爱司凯(3005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其签署的声明与承诺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 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 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爱司凯(30052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业务活动运行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爱司凯(3005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施。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 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 ...
爱司凯(3005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 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所确定的选聘程 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爱司凯(30052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11 12:3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