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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2025 年 8 月)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赛托生物(3005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2025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主要业务职能负责人 ...
赛托生物(300583)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赛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信息 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 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 ...
赛托生物(3005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 ...
赛托生物(30058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 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主任委员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过半 数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章 职责职权 第五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 论公司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成员组成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 ...
赛托生物(30058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 任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名委员会工作。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 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 ...
赛托生物(3005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山东赛托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 ...
赛托生物(300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 1 页 / 共 6 页 ...
赛托生物(3005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信披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对公司股 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 保密等事务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 ...
赛托生物(30058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