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zhou Chenhua(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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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17 12:55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依据《公 司法》和《公司 ...
晨化股份(30061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4-17 12:55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 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 下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90,323股至2,580,6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0%至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
晨化股份(300610)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2:5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晨化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晨化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 民币 46,0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晨化股份(300610)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7 12:5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二四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23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 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24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晨化 ...
晨化股份(300610)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04-17 12:5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5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24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 ...
晨化股份(300610)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7 12:5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25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 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晨化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晨化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12:49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晨化股份(3006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进)
2025-04-17 12:4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 ...
晨化股份(3006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权中)
2025-04-17 12:4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权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淮安市劳动局锅炉检验所检验员,淮安市劳动局锅炉检验所副所 长,淮安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站长、书记,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总工程师至 退休;现被淮安市安全生产协会聘为副会长、晨化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