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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4 13:3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 | 2023 年 | 2022 年 | | 本年比上 | 2021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增减 |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601,608,568.67 | 2,323,878,581.81 | 2,325,223,350.66 | 11.89% | 1,593,912,652.91 | 1,590,513,859.56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 255,474,568.79 | 265,204,791.62 | 264,337,699.57 | -3.35% | 106,626,738.28 | 104,533,019.44 | | 润(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 155,706,191.91 | 218,234,601.75 | 218,234,601.75 | -28.65% | 76,17 ...
江丰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3:32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下 回购激励对象裴晓航尚未解除限售的 2,500 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
江丰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江丰电子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 ...
江丰电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 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从而保证了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尽管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半导体行业周期等外部因素影响,但公司 不畏艰难,积极扩大全球市场份额,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 推进产品迭代升级和生产工艺创新,构建安全稳定供应链,积极拓展战略性业务 布局,形成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为 核心的三大业务主线,实现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02 亿元,同比增长 11.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江丰电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秀)
2024-04-24 13:3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秀 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秀,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国际 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235.HK)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
江丰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3: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在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为廖培君等 272 名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81.96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以下简称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 1 ...
江丰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3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举行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英俊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汪 宇女士和李秋立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和张英俊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完成监 事会换届选举后,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张英俊先生当选监事会主席。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人数 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江丰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4 13:32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542号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丰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丰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江丰电子: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13:32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八)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
江丰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3:31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内容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安排指定人员办理工商营 业执照变更备案及《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 名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0.7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