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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2 07:5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邮件、 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 ...
沪宁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7-02 07:5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 | | --- | --- | | 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 | 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 | 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 | | 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 | 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 | | 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 | 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 | 质影响的除外。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 | | | 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 | |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 | | |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 | | 的决议不成立: | | |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 | | | 议; | | |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 | | | 进行表决; | | |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 ...
沪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2024-07-02 07:58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调整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前述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 不超过 0.8 亿元(含 0.8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 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 ...
沪宁股份:沪宁股份章程(2024年7月)
2024-07-02 07:5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七月 1 / 49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4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5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7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8 | 股东 | | 第二节 11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14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16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17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21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 第一节 25 | 董事 | | 29 | 第二节董事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6 | | | 第一节 36 | 监事 | | 第二节 37 |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38 |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41 | 内部审计 | | 第三节 42 | 会 ...
沪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7)
2024-07-02 07:5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若提前解除独立董事 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 时予以披露。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沪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7)
2024-07-02 07:5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
沪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6-20 03:5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 亿元(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人 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 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 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经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针对上述事 项,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和2024年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
沪宁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7:56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及 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4)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 ...
沪宁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5-22 07:5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杭州沪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材料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8。 近日,新材料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杭州市余杭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如下: 名称:杭州沪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0 09:02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705,5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23,124,663.1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