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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3006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页 共 7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不包括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咨 询服务。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
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
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董事 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当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为需要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与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 ...
华大基因(3006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
华大基因(3006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 ...
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 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 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 董事长拟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 ...
华大基因(300676)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做 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
华大基因(3006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管理流程,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 ...
华大基因(3006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3:02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部门,协助公司董 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备案及报送工作。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