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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6891户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1-17 13:40
证券日报网讯聚灿光电(300708)11月17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1月10日, 公司股东户数为66,891户。 ...
聚灿光电: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1-10 14:11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Juzan Optoelectronics, announced the appointment of Mr. Shi Weili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of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following the approval from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and the board meeting [1] Group 1 -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nomination committee held its second meeting to review qualifications [1] - The thirteenth meeting of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the appointment of Mr. Shi Weili [1]
聚灿光电(3007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行 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职责、 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 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 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 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
聚灿光电(30070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 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聚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 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 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 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 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 项履行必要的传 ...
聚灿光电(300708) -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第一条 为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投资行 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包括商品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具体是指场内 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 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抵减授信额度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 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 子公司不得进行衍生品投资。 衍生品投资的业务类型、产品种类、交易金额、使用期限须在公 ...
聚灿光电(3007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
聚灿光电(3007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
聚灿光电(3007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 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 公司及其控股各分子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 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 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独立核 ...
聚灿光电(30070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一 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 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最低人数时,在董事会候补的委员就任前,辞职委 员应当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
聚灿光电(3007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11: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