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T(3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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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提名张春杰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2-11 09:14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at it will hold the 18th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on December 10, 2025 [1] - The board will review and approve the proposal for the re-election of directors, nominating Zhang Chunjie, Song Bo, and Xiao Jingyu as non-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s, and Liu Luyu and Wang Wenruo as 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s [1] - The term for the newly elected directors will be three years, starting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at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1]
新城市: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10 13:42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New City (300778), announced that as of the date of the announcement, it and its subsidiaries have no overdue external guarantees, no external guarantees involved in litigation, and no losses incurred due to being judged against in guarantee cases [1] Summary by Category - **Company Status** - New City and its subsidiaries have no overdue external guarantees [1] - There are no external guarantees involved in any litigation [1] - The company has not incurred any losses due to being judged against in guarantee cases [1]
新城市(300778)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12-10 10:31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市") 直接或间接 100%控股的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 源科技")及河北中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锟宏")因日常业务 发展及经营需要,拟与有相关授信资质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授信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 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上述担 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将根 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 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新城市(3007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10:31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订后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本次修订《公司 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 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 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新城市: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0 10:25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New City (SZ 300778)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18th board meeting on December 10, 2025, to discuss the elect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 candidates for the fourth board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New Cit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91.85% from professional technical services and 8.15% from property leasing servic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New City'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2.8 billion yuan [1]
新城市(3007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依法履行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四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 ...
新城市(30077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被持股公司的生产、经营、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 50%(含 50%),且公司在该子公 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 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 ...
新城市(3007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
新城市(300778)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 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 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 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新城市(3007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 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 ਮ | | --- | | | |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