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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市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1 08: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69 号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收入 2.92 亿元,同 比减少 37.16%,其中国土空间规划业务收入 1.75 亿元,同 比减少 33.82%,工程设计业务收入 0.87 亿元,同比减少 48.25%,工程咨询业务收入 0.23 亿元,同比减少 11.53%。 (1)请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所处市场 地位、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营 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以及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 (2)请区分业务类型分别列示报告期内新签订且已开 始履行的合同及以前年度签订且在本报告期继续履行的合 同(以下简称存量合同)的数量、平均价格、本报告期内实 1 现收入及占合同总额的比例、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入 及占合同总额的比例(存量合同适用),对比 2022 年相关数 据,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 性。 (3) ...
新城市: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16 10:2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 司 2023 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 103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及 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前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0,800 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 ...
新城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0:19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220 号 致: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 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
新城市: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0:19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公司会议 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杰先 ...
新城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13 08: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城市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行健 联系电话:0755-25869711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芒 联系电话:0755-2586990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行健、汪玉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23 日、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运营厂区、办公场所;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5)查阅并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新城市: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5-13 08: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每月对账单 受行业宏观因素等的综合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 | | | 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 | | 露文件一致 | 统设计中心项目"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 | | ...
新城市: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2024-04-25 14:27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 计中心项目"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此次调整不 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 ...
新城市: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14:27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 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 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1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5名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根据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958,537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
新城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4:2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