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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4 08:5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的有关安排,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3-11-14 08:50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摘要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
贝斯美: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1-14 08:50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贝斯美")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上市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进 行了认真核查及逐项落实,现将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如下,并按照要求在《重组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草 案)》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1 | 问题一 3 | | --- | | 问题二 13 | | 问题三 33 | | 问题四 51 | | 问题五 59 | | 问题六 70 | | 问题七 77 | | 问题八 121 | | 问题九 129 | 问题一 《报告书》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08:50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14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14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 贝斯美委托,作为贝斯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发《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号)(以下简 ...
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3-11-14 08:50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修订稿)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 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
贝斯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1-10 08:4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斯美 股票代码:300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468 弄 14 幢 17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运路 355 号 12A 栋 9 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 ...
贝斯美: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3-11-10 08:3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垒土资产") 持有本公司18,057,0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 股东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垒土资产 通过其旗下相关私募基金产品以大宗交易方式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了减持,总计减 持公司股份226,800股,减持比例为0.0628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垒土资产 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8,057,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3%。现将本次权益变动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
贝斯美:关于公司股东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31 08:04
证券代码: 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5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祥万健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祥 万健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万健石")《关于企业解散清算 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祥万健石成立于2015年2月14日,曾用名"新余鼎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鼎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成立以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无其他任何实 质性业务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万健石持有公司股份12,097,743股,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经祥万健石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祥万健石拟将所持有的贝斯美股份过户给上海瀚笙鼎 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2023-10-31 08:0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重组问询函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报告书》),拟以 3.48 亿元现金向上海俸通商 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俸通") 及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楚通捷")购买其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捷力克"或"标的公司")80%股权。我部对上述披露 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1.《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的国际出 口登记及销售,以国际市场销售为目标,开展杀虫剂、杀菌 剂、除草剂等农药的原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的销售,为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下游行业,标的公司将在客户 及产品供应体系方面与上市公司开展协同。 1 请结合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等情况的异同,报告期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业务往来情况 以及占标的公司业务占比,在客户及产品供应体系方面的协 ...
贝斯美:中泰证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30 10: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美") 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 限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泰证券")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 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及核查对象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绍兴贝斯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3年4 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