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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SZ 证券简称:贝斯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交易有关 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2 第一章 ...
贝斯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美") 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 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捷力克")80%股权,其中: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俸通")持有的捷力克48%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楚通捷")持有的捷力克32%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宁波捷力克80.00%股权。宁波捷力克已于 ...
贝斯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3-12-08 11:0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贝斯美") 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 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捷力克")80%股权,其中: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捷力克48% 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捷力 克32%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 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 名词的释义与公司披露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1:01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204 第 0869 号 | 释 | 义 2 | | --- | --- | | 一、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概述 4 | | 二、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批准和授权 4 | | 三、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情况 5 | | 四、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5 | | 五、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过程中,贝斯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 | | | 换情况 6 | | 六、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贝斯美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 | |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贝斯美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6 | | 七、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6 | | 八、 |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后续事项 7 | | 九、 | 结论意见 7 |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12-08 11: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担 任本次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和声 ...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07: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 展,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598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 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 程序,无需提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公 ...
贝斯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0:19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7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 司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119,6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0:1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29 第 0867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29 第 0867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若澜律师、周慧慧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11-30 10:1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法意[2023]字 1124 第 0866 号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法意[2023]字 1124 第 0866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受 贝斯美委托,作为贝斯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所律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下发《关于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9 ...
贝斯美: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3-11-30 10:1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68 告书(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之"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 含义。 | 章节 | 修订说明 | | --- | --- | | | 1、在"八、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主要 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国 | |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家或地区的收入、毛利率情况。 | | | 2、在"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一)收入 | | | 确认"修订了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贝斯美")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