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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平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相关人员; (四)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 ...
康平科技(30090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 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的 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 的专业能力 ...
康平科技(300907)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10:16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以 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江建平先生、江迎东先生及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 的保障股东利益 ...
康平科技(3009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等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资料 要准确,不得有数据错误;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 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 ...
康平科技(3009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 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的提名方式和 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事候选人 。 (二)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 1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
康平科技(300907)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金 融衍生品的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中,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 的外汇收支(含国际贸易、投资)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国 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外汇收支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除 针对报表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外)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 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 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 抵押 ...
康平科技(30090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25 10:1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 号)文件批复,康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4.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3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5,139.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 万 ...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第四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能连任的,自董事会选举产生 ...
康平科技(30090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 "互动易平台"),规范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 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 者。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 ...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5 10: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一条 为促进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