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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 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 ...
仲景食品(30090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明确内审部门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 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仲景食品(3009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 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 ...
仲景食品(3009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上下 游行业或相关行业情况,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董事会 决议,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 第四条 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 ...
仲景食品(30090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 的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及资金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 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合作,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 第九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在保证资金安全,控制 ...
仲景食品(300908)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防 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 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定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 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必须使用公 司公章的各类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对 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各类协 议、合同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具体如下: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