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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3009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及披露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
仲景食品(300908)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同意, 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 第一章 总则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 (二)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豆油等期货品种。 (三)公司从事 ...
仲景食品(3009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 ...
仲景食品(3009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 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 ...
仲景食品(30090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明确内审部门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 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仲景食品(3009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仲景食品(3009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2 10:3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 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