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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04 10: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 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派出董事、监事 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五条 释义: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 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 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 ...
奥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10:5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
奥雅股份: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04 10:5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释 义 | 2 | | --- | --- | | 声 明 | 3 | |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4 | | (一)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及数量 | 4 | | (二)激励对象范围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4 | |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4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安排及限售规定 | 5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除限售条件 | 7 | | (六)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 10 | |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1 | | (一)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1 | | (二)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核查意见 | 13 | | (三)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的核查意见 | 13 | | (四)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核查意见 | 14 | | (五)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核查意见 | 14 | | 三、备查信息 | ...
奥雅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04 10:5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注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将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在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孙翀 | 核心员工 | | 2 | 毛晓枫 | 核心员工 | | 3 | 黄河 | 核心员工 | | 4 | 李志杰 | 核心员工 | | 5 | 赵迎朋 | 核心员工 | | 6 | 李金蔚 | 核心员工 | | 7 | 何晏峰 | 核心员工 | | 8 | 廖曙 | 核心员工 | | 9 | 徐云曦 | 核心员工 | | 10 | 陈化新 | 核心员工 | | 11 | 郭瑞 | 核心员工 | | 12 | 邓露曦 | 核心员工 | | 13 | 朱晋洪 | 核心员工 | | 14 | 张爽 | 核心员工 | | 15 | 张曼 | 核心员工 | | 16 | 姚恒 | 核心员工 | | 17 | 孟瑾娴 | 核心 ...
奥雅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04 10:5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奥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0:54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洪记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能 ...
奥雅股份: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4 10:54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振先生担 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跃刚、吴胜涛、赵振,黄跃刚为召集 人。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
奥雅股份:关联交易制度
2023-12-04 10:54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 ...
奥雅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23-12-04 10:52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 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
奥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10:5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