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yu TECH(3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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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3009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 其他证明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
震裕科技(3009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含选聘、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不包括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咨 询服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资格;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 ...
震裕科技(30095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7 08:3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 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2、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 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 ...
震裕科技(3009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创业板 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 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
震裕科技(3009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
震裕科技(30095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三)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有其客观规律,公司应当依其规律科学管理, 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 有组织地实施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市值管理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工作,根据资本市 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 理方式,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公平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第三 ...
震裕科技(3009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08:32
二〇二五年十月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 ...
震裕科技(3009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制 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 ...
震裕科技(30095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0-27 08:3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会计部门 ...
震裕科技(300953) -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5-10-22 07:4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 28,000 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对资金进行了 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 汽车部件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