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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300956.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627.73万元,同比增长23.06%
智通财经网· 2025-08-11 08:21
智通财经APP讯,英力股份(300956.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亿 元,同比增长3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73万元,同比增长23.06%。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5.96万元,同比下降21.18%。基本每股收益0.03元。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8-11 08: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安徽 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英力股份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9,405.66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31,960,594.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
英力股份(30095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以董事会决议作 出;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候选人的名单。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1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 两名)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每位股东所拥 有的投票权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既可将其所拥有的 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董事,股 东会按得票数多少确定获选者。 第 ...
英力股份(30095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 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英力股份(300956)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 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 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当协助总经 理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 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 ...
英力股份(3009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修 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1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 ...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 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一)应 ...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 选举产生, 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 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提名管理制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英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九条 独立董事委员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本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 责至新任独立董事委员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委员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
英力股份(30095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 ...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1 08:1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委员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本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 董事委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