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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300956) - 中水致远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5-09-10 12: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所涉及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664 号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0 二五年九月十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411020131341101202500766 | | | --- | --- | --- | | 合同编号: | ZSZY [2025]020734 |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 报告文号: |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664号 | | | 报告名称: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深圳 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所涉及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 | 评估结论: | 603,000,000.00元 | | | 评估报告日: | 2025年09月10日 |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 方强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40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9-10 12:4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 之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 利")77.93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5 月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次 交易将大幅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长江保荐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 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9-10 12:4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 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李吉林 周 勇 毛 欣 范 杰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的要求,长江保荐就相关事项核查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9-10 12:4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接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就本次交易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 综上,长江保荐经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9-10 12:4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 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1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李吉林 周 勇 毛 欣 范 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接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长江保荐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 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 ...
英力股份(300956)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2025-09-10 12:48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1-2 | | 2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3-12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阅 报 告 容诚阅字[2025]230Z0039 号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 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
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9-10 12:4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 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 ...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2025-09-10 12:46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 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 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 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和恒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7.93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 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 ...
英力股份(3009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10 12:4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 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
英力股份(300956) - 关于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9-10 12: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 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