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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1-02 13:21
| 证券代码:300980 |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2 |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 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已 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
祥源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2 12:28
|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23 年 12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志祥先生主持召开,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3)。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祥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 ...
祥源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 范公司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的构成: (一)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3名。 (二)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 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 ...
祥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祥源新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1-02 12: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祥源新材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祥源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74,51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32.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56.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 ...
祥源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1-02 12:28
本公司对胡雨珊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 证券代码:300980 |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2 |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林证券原指定柯润霖先生、胡雨珊女士为本公司的 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现胡雨珊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 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华林证券决定由 韩志强先生接替胡雨珊女士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志强先生和 柯润霖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 ...
祥源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祥源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 决议。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 ...
祥源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有关资料,负责 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