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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祥源新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1-02 12: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祥源新材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祥源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74,51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32.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56.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 ...
祥源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1-02 12:28
本公司对胡雨珊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 证券代码:300980 |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2 |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林证券原指定柯润霖先生、胡雨珊女士为本公司的 保荐代表人,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现胡雨珊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 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华林证券决定由 韩志强先生接替胡雨珊女士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志强先生和 柯润霖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 ...
祥源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祥源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 决议。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 ...
祥源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有关资料,负责 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的 ...
祥源新材: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1-02 12:28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3202 债券简称:祥源转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祥源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
祥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下列事项 ...
祥源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4-01-02 12:2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 化对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
祥源新材: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2 12: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我公司")作为湖北祥 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对祥源新材进 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祥源新材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雨珊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柯润霖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柯润霖、胡雨珊、余宇航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