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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301002) - 反舞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 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包括损害公司正当经济 利益的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或 他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 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
崧盛股份(3010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崧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 ...
崧盛股份(30100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 相同含义。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 ...
崧盛股份(3010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 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 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等。 第四 ...
崧盛股份(3010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 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 ...
崧盛股份(30100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1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 ...
崧盛股份(301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等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 ...
崧盛股份(3010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 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 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的信息披 ...
崧盛股份(3010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自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 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 ...
崧盛股份(30100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1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自我修复功能; 发挥内部审计对错误与舞弊行为的威慑作用,避免损失的发生;建立合适的财务 评价与非财务评价,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做好财务管理体系的内部稽核, 充分发挥其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等 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管理风险,检查公司控制和 治理过程的效果,其目的是实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