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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ANTION INDUSTRIAL INC.(3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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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应选董事总人 ...
远信工业(3010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 ...
远信工业(3010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 ...
远信工业(3010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长期专业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深交所的其他有关要求。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履行相 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 ...
远信工业(3010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股东利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 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 1 重大事项,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公司 系指公司投资控股或虽非控股但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 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 ...
远信工业(3010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由公司管 理人员兼任的内部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 下三项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标准要充分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激励与约束并 重,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激励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 充分发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为公司创造最大价值。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挂钩,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相结合。 公司通过基本薪酬加绩效年薪的方式,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比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 ...
远信工业(301053)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1: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设立。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 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该 委员会各项工作。另外两名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 ...
远信工业(30105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包括正面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处置,重 点是媒体上出现的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对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涉及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新闻报道、负面言论等。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 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 ...
远信工业(30105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公司财务信息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 ...
远信工业(3010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1:47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成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产生,并经董事 会批准。 1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设立, 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