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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冯凤琴)
2024-04-21 07:3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 0 2 3年度述职报告 (冯凤琴)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冯凤琴,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曾任杭州利民制药厂研发工程师,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 副教授。200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2020 年4月起担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
争光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07:3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3 年 ...
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3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在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独立董 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 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 回顾了公司202 ...
争光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1 07:3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号 | | 128 | | 首席合伙人 ...
争光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4-01 08:5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 36.00 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7. ...
争光股份: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4-01 08:5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争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该 项目")的保荐人,指派金骏先生、严凯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附件: 陶祖海先生简历 近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原保荐 代表人严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委派陶祖海先生 (简历附后)接替严凯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 ...
争光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3 07:3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 36.00 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7.78 万股至 55.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至 0.42%,具体回购 ...
争光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8 08:4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 36.00 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7.78 万股至 55.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至 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 ...
争光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6 11:59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 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 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争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1:59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王焕军,独立董事冯凤琴、肖 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