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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1-20 10:0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 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 ...
争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争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0: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规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并就有 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与询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募 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争光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 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的控股 或者参股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实体资产; (四)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的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投资项目须根据投资金额及授 权范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 ...
争光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0:06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 ...
争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 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 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
争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0: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争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0: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