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onder Special Electric (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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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5-06-06 11:02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 电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XUMR5T 注册资本:6000 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段婷婷 成立日期:2022-12-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8 11:00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华都特种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五月 见证意见 ...
新特电气(30112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8 11:00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 会议召开时间: 1.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
今日231只个股突破半年线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5-26 08:21
Market Overview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346.84 points, slightly above the half-year line, with a change of -0.05% [1] - The total trading volume of A-shares reached 10338.72 billion yuan [1] Stocks Performance - A total of 231 A-shares have surpassed the half-year line, with notable stocks showing significant deviation rates [1] - Stocks with the highest deviation rates include: - Junyao Health: 9.37% - Guangsha Environmental Energy: 8.42% - Longzhou Co., Ltd.: 7.79% [1] - Stocks with lower deviation rates that just crossed the half-year line include: - Wantai Biological Pharmacy: 6.51% - Huatai Securities: 6.40% - Jiayuan Technology: 6.17% [1] Notable Stocks - The top three stocks with the highest daily increase: - Junyao Health: +10.08% - Guangsha Environmental Energy: +9.23% - Longzhou Co., Ltd.: +10.02% [1] - The trading turnover rates for these stocks were also significant, with Guangsha Environmental Energy at 7.92% and Longzhou Co., Ltd. at 8.30% [1] Additional Stocks Data - Other notable stocks with their respective performance: - Huachang Communication: +19.99% with a turnover rate of 12.90% - Huali Technology: +7.44% with a turnover rate of 13.05% [1] - The data indicates a healthy trading environment with several stocks showing strong performance above the half-year line [1]
新特电气(301120)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0 14:06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202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007,0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0.3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1,053,02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1:5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或公司)委托,作 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 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 调整)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 语,除特别说明外,与本所出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 ...
新特电气(30112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11:52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以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80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
新特电气(3011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11:52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非交易过户完 成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 4.67 元/股调整为 4.64 元 /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段婷婷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谭勇、朱彦臣、赵云云、段婷婷、陈培智、宗宝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在公司 ...
新特电气(30112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9 11:52
公司简称:新特电气 证券代码:30112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5 月 | 目 录 |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7 | |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四)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8 | | (五)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8 | | (六)结论性意见 9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二)咨询方式 10 | 一、释义 | 新特电气、本公司、公司、上市 | 指 |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1:5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相关事项,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 特别说明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