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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 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哈焊所华 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 ...
哈焊华通(3011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哈焊所华通(常州) 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 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 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哈焊所华通(常 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 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 人,设董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激励分配体系,有效 发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高效完成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 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规范企业治理, 强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 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充分发挥薪酬管 理对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增长相 协 ...
哈焊华通(30113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 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哈焊所华 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 与披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 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 理。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
哈焊华通(3011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焊所 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 ...
哈焊华通(3011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 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二) 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