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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焊华通(30113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比例, 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的子公司)。 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该子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 管理制度。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经营管理 ...
哈焊华通(30113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 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 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
哈焊华通(3011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哈焊华通(30113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 台,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 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 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对上 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 ...
哈焊华通(30113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票 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 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哈焊所华 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以及任职资格 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
哈焊华通(3011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哈焊所华通(常州) 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 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 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哈焊所华通(常 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 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 人,设董 ...
哈焊华通(3011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哈焊所华 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