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men Jiarong Technology (3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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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厦门嘉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虚假交易、 操控价格、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 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1 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 期限等限制性条件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 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 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其职务 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应为专业会计人士) 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当董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三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 ...
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嘉戎技术(3011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制衡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
嘉戎技术(3011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 (三 ...
嘉戎技术(3011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下属部门、分公司、各控股子公 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