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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隆华新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 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高材)、隆华(上海)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隆华上海)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隆华 上海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 ...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华新材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华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0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9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045.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4,444.2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到位。 ...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 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 意 ...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51Z0116号
2025-04-18 10:4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51Z011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51Z0116 号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隆华 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51Z0048号
2025-04-18 10:4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51Z004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51Z0048 号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目 录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董事 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4-7 | 本鉴证报告仅 ...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隆 华新材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 704 ...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51Z0115号
2025-04-18 10:40
审计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51Z011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容 内 | | 页码 |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1-6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 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 |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7 |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 | 10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 | 111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 ...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251Z0047号
2025-04-18 10:4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51Z00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51Z0047 号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51Z011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隆华新材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完整是 ...
隆华新材(30114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1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华新材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 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扩大产品出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包括美元、欧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