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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2-01 08: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标榜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562.5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804.5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
标榜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2-01 08: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标榜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562.5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
标榜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
标榜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
标榜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 ...
标榜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 ...
标榜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2-01 08:14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562.5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3,804.5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68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 ...
标榜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本工作细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第二章 审议事项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 ...
标榜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2-01 08: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榜股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 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 个月之日起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5,625,0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67,579,634.67 元(不含增 ...
标榜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2-01 08: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