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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0 07:5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智行"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7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043.14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8,356.8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华安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华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从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 1 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 ...
喜悦智行(30119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骁骁)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骁骁)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本人履历如下: 1978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法博士学历,讲师。现任浙 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喜悦智行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 ...
喜悦智行(30119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旺)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旺)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门业务总监,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优敖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喜悦智行(301198) -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0 07:55
2025 年 4 月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1 | | --- | | 1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
喜悦智行(3011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ت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职权 |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7 | | 第六章 | 附则 | 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 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组成人数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2 名独立董事,董事 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 1/3。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0 07:55
2025 年 4 月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比例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 ...
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 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2025 年 ...
喜悦智行(3011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0 07:55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管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