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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Guota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3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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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外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 ...
国泰环保(301203) - 股份回购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 度: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回 购股份》《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法定或者《公司章程》、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公司、股 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 ...
国泰环保(3012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选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 ...
国泰环保(3012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八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泰环保(3012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 2025年 12月 制 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性,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杭州国泰环保 ...
国泰环保(3012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 ...
国泰环保(3012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 ...
国泰环保(301203) -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本 制度也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杭 ...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国泰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其 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及 ...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维护证 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