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Ruitai New Energy Materials (3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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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和《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 ...
瑞泰新材(30123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第二条 公司总裁(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的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被证券交易 ...
瑞泰新材(30123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 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并表内子 公司。并表内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 何投资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 ...
瑞泰新材(301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信息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员。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正 式披露。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 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以及避 免违反国家监管 ...
瑞泰新材(30123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 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
瑞泰新材(3012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 ...
瑞泰新材(30123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除《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另有规定外,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 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不得向除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 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
瑞泰新材(3012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瑞泰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互为独立董事的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 ...
瑞泰新材(3012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2:0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 之日起辞任生效。如因该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 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 ...
瑞泰新材(30123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2 11:3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子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亚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钱亚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 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