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Ruitai New Energy Materials (3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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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3:2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 ...
瑞泰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26
| 理的议案》 |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 2023 | 年 | 10 | 月 | 26 | 日 | / | (临时)会议 |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 2023 年度公司主要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 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泰华荣(波兰) 有限责任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 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 ...
瑞泰新材: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3:2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
瑞泰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3:2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三年度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9-12 |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0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938 号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 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
瑞泰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3:2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 ...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瑞泰新 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瑞泰新材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83,333,3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6,332,6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63,660.67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8,069 ...
瑞泰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4 13:24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83,333,3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
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3:24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就"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 ...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原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 金融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综合授信额度内,自主选择贷款金额以及贷款期限。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贷款服务:国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国泰财务公 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 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1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瑞泰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信证 券对瑞泰新材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瑞泰新材2023年4月与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