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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曼服饰(30127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 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 ...
嘉曼服饰(3012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3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嘉曼服饰(301276)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A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嘉曼服饰(3012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3: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北京 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嘉曼服饰(30127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嘉曼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 ...
嘉曼服饰(3012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 ...
嘉曼服饰(3012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嘉曼服饰(3012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修 订)》《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 ...
嘉曼服饰(3012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3: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股东会议事规则 书面反馈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 ...
嘉曼服饰(3012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3:0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