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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301316) -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8-27 15: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慧博 云通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避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慧博 ...
慧博云通(301316) -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8-27 15: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 8,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慧博")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晖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北京慧博持有的位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甲 18 号 B 栋的 ...
慧博云通(301316) - 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15:15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已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实施,《激励计划》系根据当时有效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制定,鉴于目前公司暂未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规则调整、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有关监事会的规定,故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 进行审议系根据《激励计划》及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执行。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之 法律意见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慧博云通(301316) - 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15: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之 法律意见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慧博 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 ...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多于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当选成员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 备工作。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 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加入评审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慧博云通(301316) - 《公司章程》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 第六章 |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8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9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53 | | 英文全称:Hydsoft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3楼309室 邮政编码:311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0,4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一条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 ...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 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投资者关系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 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2 日将会议通知通 过电话、短信、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 首席执行官以及董事会秘书。 3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会议通知时间可不受前述 2 日的限制,但召集 ...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成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 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 ...
慧博云通(3013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 ...
慧博云通(3013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4:4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委员会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