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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易, 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确 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 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 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 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 ...
仁信新材(3013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行为,保证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
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 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尚 ...
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职能,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协助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 及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和实施工程项目的审核管理,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 和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控股子公司、公司投资虽 未控股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规范,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指南。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内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仁信新材(3013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证券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 ...
仁信新材(3013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 称"《信披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公司行政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主任(召集人)指 定的人选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中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