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xin New Material (301395)
Search documents
仁信新材(30139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419.49万元,增长4.17%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1:42
智通财经APP讯,仁信新材(301395.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1.1亿元,同比增长 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9.49万元,同比增长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17.37万元,同比增长59.70%。基本每股收益为0.1193元。 ...
仁信新材(301395)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8 10:23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 是 | |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 | | 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次 1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次 0 | | (2)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9名, 实到9名,其中邱汉周先生、邱洪伟先生、郑志明先生、李莎女士通过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7月4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02,888,000.00 ...
仁信新材(301395.SZ):上半年净利润2419.49万元 同比增长4.17%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8 09:55
格隆汇8月28日丨仁信新材(301395.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0亿元,同 比增长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49万元,同比增长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7.37万元,同比增长59.70%;基本每股收益0.1193元。 ...
仁信新材(301395) -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修改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 在其证券账户下 ...
仁信新材(3013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惠 州 仁 信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8253350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23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Renxin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
仁信新材(301395)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三)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对报表 所列示项目做文字描述或明细说明,并对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做补充说明。 (四)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 和财务情况说明。 第三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遵照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 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以下文件: (一)财务报表:以单个企业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资产负 ...
仁信新材(3013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 理财。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一般投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
仁信新材(301395) - 对外借款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借款的控制,规避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惠州 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借款行为,指公司向金融机构或法律允许的其他主 体进行债务性融资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借款行为分为短期对外借款行为和中长期对外借款行为。短期 对外借款行为指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债务融资行为,中长期对外借款行 为指期限超过一年的债务融资行为。 第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或财务预算中 的对外借款行为,由总经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未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对外借款行为按照本 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或其他被授权人在做出决策时,遵照各自 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进行。 第六条 本制度的决策行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