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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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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3 10:50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 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培龙"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伟业"),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 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41 ...
安培龙(30141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3 10:50
EYE FIT = 2 : 1 : 1 DIAL LAW FIRM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 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 (0755) 8826 5288 网址(Website): 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022号 致: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1-13 09:50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9日、2025 年1月10日、2025年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书面询 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 ...
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16:0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 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 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邬若军、黎莉、周 炫宏、曾子轩、蒋宏华、孟春)。经全体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长邬若军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保荐人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 ...
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16:0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颜炳跃)。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宗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延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
安培龙(30141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1-07 16: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 彻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安培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也行为适用本制度。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 司的持股比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 有偿"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 1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聘请独立财 ...
安培龙(3014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1-07 16: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均简称"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 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 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 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如下目标: (一)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或有负债风险; (二)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需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2025-01-07 16:00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主要修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 ...
安培龙(30141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1-07 16: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益交换等方式换取部分股东按照公 司或控股股东的意愿进行投票,操纵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损害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1 事、监事的报酬事 ...
安培龙(3014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1-07 16: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 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 (一)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 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8、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