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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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07 12:0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7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 关文件已与本公告同日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 1 — 预案及相关文件所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 ...
安培龙(301413)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6-01-07 12:0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安培龙 证券代码:301413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 1 目 录 |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3 | | --- | --- | |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5 | | |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 8 | |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9 | |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 10 | |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 13 | | 七、本次发行对于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14 | | 八、结论 | 19 | 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是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
安培龙(301413)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6-01-07 12:01
证券简称:安培龙 证券代码:30141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1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0002号
2026-01-07 12:01
e and the e and the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002 号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核查证据是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 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6-01-07 12:00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 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0001号
2026-01-07 12:00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001 号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 0100001 号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通合伙) 中审众环全 中国注册会计师:_ 吴 杰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公司")截 至 2025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 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签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安培龙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 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 ...
安培龙(301413)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
2026-01-07 12: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03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 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 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2026 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 ...
安培龙(301413)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6-01-07 12: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简称"《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 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 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 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
安培龙(301413)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6-01-07 12:00
证券简称:安培龙 证券代码:30141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44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募投建设项目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 ...
安培龙(301413)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6-01-07 12:00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 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规划是 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 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