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3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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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3年1月-9月)
2023-11-28 13:2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3)0100031号 -- 审 阅 报 告 包括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9 月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 表的编制是安培龙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 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 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安培龙科技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的 财务状况、2023 年 1-9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审阅报告仅供安培龙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 ...
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11-28 13:26
!"#$%&'()*+,-. /0,123(456789:;<=,>. !"#$%&'()*+,-./012345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安培龙"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3]1645号)。《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 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 www.zqrb.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经济参考报,网址www.jjckb.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http://cn.chinadaily.com.cn;中国金融 新闻网,网址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 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
安培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1-28 13:2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3) 0103610号 m 录 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 |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ব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റ | | 资产负债表 | の | | 利润表 | 11 | | 现金流量表 | 12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3 | | 财务报表附注 | 17 | 3-2-1-1 起始页码 传直 Fax: 027-854 it P 告 众环审字(2023) 0103610 号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
安培龙: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2023-11-28 13:2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东莞安培龙 | 公司名称 | |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时间 | | | 2009 年 11 月 3 日 | | | | | 注册资本 | | | 1,000 万元 | | | | | 实收资本 | | | 万元 1,000 | | |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经营地 | | | 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金星工业区南区 | | |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况 | | | 安培龙持有东莞安培龙 | 100%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控制 | | | |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 人业务板块中的定 | | | 报告期内主要从事 PTC 热敏电阻、NTC 等的生产,为发行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 | 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 | | | 位 | | | | | | |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 | | | | | | 期间 | | | 总资产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2022 年 31 日 | ...
安培龙: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3-11-28 13:24
2021 年 4 月 17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1年4月20日 10:00 在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民工业区富康路 43号 65号楼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到会 8名。会议由董事长邬若 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股票种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 每股面值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价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892.3500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的股票数量),且 ...
安培龙: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1-28 13:2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2.3500 万 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包含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 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办公室生活配套项目。其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压力 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的投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和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9,777.91 万元,包含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温度传 感器建设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办公室生活配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09-28 07:47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 实函》(审核函〔2022〕01103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深圳安培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公司"或"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落实 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的释义保持一致,同时,本回复报告所用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 楷体、加粗 |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关于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意见
2023-09-28 07:44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3)0100107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发行人"或"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申报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01000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在对发行 人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转发的《发 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103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 求,对落实函中需要 ...
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3-09-27 12:09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120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3年7月28日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 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