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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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12-17 08:3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盟固利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二)交易金额 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20 万元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额度在审批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 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 核查意见 (四)交易方式 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或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商进行交易。公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工作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总裁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 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公司制订的其他 内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要求,公司关于投资及重大经营事项决 策的权限划分依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盈利 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而进行的资产或资本类运营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及其他投资行为等。 重大资产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 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 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选举机构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 ...
盟固利(3014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 宣告无效;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五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事宜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 ...
盟固利(3014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 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 程》、本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 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副总裁、新材料首席技术官、新 产品首席技术官、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1名,新材料首席技术官1名、新产品首席技术官 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并根据需要设置副总裁若干名。公司应和 总裁、副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 ...
盟固利(3014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08: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 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 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定;②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③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④确保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