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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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一)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 套利交易。 (二)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 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如确需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试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 指: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 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 抵销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 司业务稳步发展。 第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五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 规定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根据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工作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总经理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做到 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公司制订的其他 内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要求,公司关于投资及重大经营事项决 策的权限划分依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 ...
盟固利(3014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 ...
盟固利(301487)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第一章 总 则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天津国 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 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 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由职工代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 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
盟固利(3014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 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当董事会办公室需了 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 ...
盟固利(3014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 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公 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司放弃债权或 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盟固利(30148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国安盟固利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