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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Guoan Mengguli New Materials Science & Technology (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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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 ...
盟固利(3014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 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盈利 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而进行的资产或资本类运营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及其他投资行为等。 重大资产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 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 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四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 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选举机构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 ...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 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 他担保事宜。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本办法之规定。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 ...
盟固利(3014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 ...
盟固利(3014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境 ...
盟固利(3014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3: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提供年报数 据的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