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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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8-08 12:4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 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Ltd.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风险提示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 ...
威马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08-08 12:37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农机"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2,457.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1203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威马农机",股票代码为"30153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0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 2,457.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 ...
威马农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7-24 12:41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 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Ltd.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 ...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5-19 09:43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 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Ltd.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 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零二三年五月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