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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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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3015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六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 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 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8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威马农机(3015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对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 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 限进行,并须报告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控股子 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 ...
威马农机(3015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年;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
威马农机(301533)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8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18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 ...
威马农机(30153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8 10:15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5-070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1.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描述;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