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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
瑞迪智驱(3015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1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 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
瑞迪智驱(30159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为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可能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或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
瑞迪智驱(3015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 ...
瑞迪智驱(3015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 物、无形资产等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的行为,包括对境内外 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 合资合作项目等)、金融资产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 投资、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 生产品投资等)和公司及子公司内部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与控制,明确对外投资程序,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 险,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 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境内外其他法人 实体或经济组织的股权投资的对外投资行为作出决策。 1 第三 ...
瑞迪智驱(3015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
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总经理及经营管 理团队之间的职责分工,使董事长更好的履行公司战略管理、对外投资并购、风 险管控、重大决策、新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通过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以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与股东、董事 与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三)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 正派; (四)具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够努力开创工 作新局面; (五)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
瑞迪智驱(3015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 ...
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制度。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1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
瑞迪智驱(3015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09:0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 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