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University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3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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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提名程序, 为公司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 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 二分之一。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提 名一名独立董事 ...
山大电力(30160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 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
山大电力(301609) - 对外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融 资行为,降低对外融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 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 融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对外融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 对外融资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 融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融 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融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和提 出建议; 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董事会 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二 分 ...
山大电力(30160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 台,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 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 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信息披露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 ...
山大电力(30160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10 04:23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同意提名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士、张新慧女士、 王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庆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士、张新慧女士任期自 2025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独立董事王雷女士 任期自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曹庆华女士、孙守遐女 士、张新慧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雷女士尚 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立董事 1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 ...
山大电力(30160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04:23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中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 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04:23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议事程序, 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 ...
山大电力(3016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 策, 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 务, 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提供担 ...
山大电力(3016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 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 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